一、党政办公室
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副主任、后勤副主任各一)
(一)党务工作
1.党委日常工作
包括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纪要整理;协助党委领导处理来信来访,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委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和归档工作。
2.党建工作推进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农发院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负责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3.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以及农发院的重要工作和成就;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员工和师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和学习氛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4.党风廉政建设与纪律监督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负责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统战与群团工作
协助院党委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组织开展统战活动,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作用;指导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
(二)行政工作
1.行政事务管理
协助院领导班子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项业务顺利落实;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包括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会议的组织安排,来访接待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印章(签)管理使用审批流程,确保印章(签)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人力资源管理
岗位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管理
管理财务收支,编制年度预算;指导全院教职工报账,保障财务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资金的安全性。
4.后勤保障
统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与管理;对接学校后勤基建处,保障校本部水电供应、维修;负责农科新城水电供应、维修、收费;农科新城交通、食宿协调;办公区环境卫生等。
5.校内联络与内部协调
与校内各单位进行沟通联络;协调农发院各部门处理相关事务;协助院党委、行政争取外部资源和支持。
6.信息管理
包括维护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及时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各类信息等。
7.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资料、合同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8.固定资产管理
负责固定资产(如房屋、空调、桌椅、车辆等,不含农科新城土地以及相关农业设施设备、不含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流动资产(如办公用品、耗材等)的登记、盘点、调配、维护、维修、报废等管理。
9.安全保障
保密与信息安全,包括包括涉密文件、资料、信息的管理等;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消防与设施安全。
10.接待及其他
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安排,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科新城运营管理中心
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制度建设:制定并执行农科新城各项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运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2.土地运营与管理:对农科新城的土地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包括土地使用、收取费用、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3.农业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管理各类农业设施等相关固定资产和设备,建立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维修、处置等工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4.产业运营管理:对入驻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提供所需的生产经营服务,促进产业聚集和发展。对违反合同条文的项目退回给农科新城科教服务中心并督促科教服务中心进行清理。
5.农科新城日常管理:负责日常基础建设项目的施工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农科新城日常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园区环境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安全生产等。
6.其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科新城科教服务中心
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总体规划:负责农科新城的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2.外联与合作:负责广西亚热带农科新城管理委员会联络;校地、校企联络与合作;制定招商策略,吸引优质资源入驻农科新城。
3.合同清理:对入住农科新城的项目由运营管理中心要求退出的进行清理;对不利于农科新城发展的项目、有损学校利益的合同进行逐步清理。
4.教学科研服务与管理:协助学校做好在农科新城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安排,包括课程设置、实习实践场地的协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相关的服务保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5.农科新城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规划和建设各类科研平台,如实验室、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并负责其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为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和平台支撑。
6.农科新城产出的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收集、整理和宣传农科新城的科研成果,协助各科研团队办理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手续,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7.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在农科新城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农科新城的影响力。
8.其他:收集、整理和分析农科新城在教学、科研、产业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定期发布运营报告,评估运营效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草业发展中心
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优良牧草引种与推广:承担优良牧草的引种、试验、繁育、推广工作,推动适合广西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牧草品种的广泛应用。
2.草产品检测与加工:负责草产品质量检测,开展牧草加工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提升草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
3.草食动物养殖示范:开展草食动物养殖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4.牧草种质资源保护:负责牧草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为牧草品种改良提供基础。
5.技术培训与服务:为相关企业和农户提供牧草种植、加工及草食动物养殖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6.科研与合作:开展牧草相关的科研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科研水平。
五、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专职培训副主任1名)。
1.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与社会服务工作;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涉农培训:组织开展各类乡村振兴培训工作,包括广西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培训和管理。
3.科研项目管理:负责全院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立项审核、过程监督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建立科研项目档案,为教职工提供项目管理的指导和服务。
4.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岗位、乡村振兴研究岗位人员工作量认定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日常管理;负责科技小院的认定和管理。
5.智库建设:包括专家团队建设、决策咨询服务、信息收集与分析、学术交流与合作、成果宣传与推广、智库平台建设等内容。
6.其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